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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论马克思社会劳动科学化思想的继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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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邓小平同志说,发展是硬道理;胡锦涛同志说,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并且强调指出,发展应当是科学的发展,为此党中央郑重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对马克思社会劳动科学化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人类劳动从一开始起就是社会性的,人只有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从事劳动。但是,社会劳动的科学化却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理想。马克思在150年前阐明了这个理想。1857年10月至1858年5月,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这部篇幅宏大的手稿中说:“社会物质生产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获得创造的特征,并成为个人自我实现的手段:(1)劳动具有社会性;(2)劳动具有科学性,同时又是一般的劳动,是这样的人的紧张活动,这种人不是用一定方式刻板训练出来的自然力,而是一个主体,这种主体……是作为支配自然力的那种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并说:劳动本身“向科学过程的转化,也就是向驱使自然力为自己服务并使它为人类的需要服务的过程的转化”。“节约劳动时间可以看作生产固定资本,这种固定资本就是人本身”。马克思的这些论述,深刻揭示了社会劳动的科学化与人的主体化的密切关系。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1)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生产的主体,因而(2)创造性的劳动同时是人自我实现的手段,因而(3)社会劳动的科学化,实质就是在具体劳动过程中确立起人的主体地位,(4)科学劳动具有价值的目的——生成全面自由发展的人。今天,对于我们学习和理解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很有帮助的。
    150年前马克思提出的社会劳动科学化,在当时还只是一种科学预见和理想
    150年前马克思所提出的社会劳动科学化,在当时还只是一种理想,但却是一种科学预见。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社会劳动的科学化,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创造性,并成为个人自我实现的手段。但是,这种科学化的劳动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劳动必须具有社会性和劳动必须具有科学性。在这种劳动中人必须主体化。人是劳动生产、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但在当时资本主义的劳动异化的现实情况下,人这个主体并没有真正地主体化,也就是说并没有在真实的意义上成为名副其实的主体。人只有不是用一定方式刻板地训练出来的自然力,而是作为主体支配自然力出现在生产过程中时,社会劳动的科学化才能真正实现。而在当时资本主义的条件下,工人作为被掌握在资本家手中的物质的异己力量支配、奴役的时候,社会劳动是根本不可能科学化的,这时工人所遭遇的只能是被奴役、被剥削的苦难。
    社会劳动科学化,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至少应当包括如下一些重要内容:
    首先,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要消灭一切形式的人对人的奴役;
    其次,每个人在社会中得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第三,要用最节约的、最符合人类本性的方式组织社会生产,不但要节约一切物质资源,而且要节约人本身的人力资源,节约劳动时间;
    第四,人类在改造自然界、开发自然界时要对自然界采取友善的态度,不能对自然界进行掠夺式的开发,否则是会受到自然界的惩罚的;
    还有,对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要保护,人与自然要友好、和谐相处,破坏了自然环境也就是破坏了人自身的生存,等等。
    所有这些重要思想,马克思、恩格斯都是作过明确论述的。马克思、恩格斯所以如此重视人的主体化在社会劳动科学化中的作用,这是因为人的主体性在社会发展规律的构成以及对自然界发展规律的实际运用中起着基础性的、关键性的作用。社会不是无主体的空壳,社会发展规律也不是离开人、与人无关的魔杖,社会发展规律实际上就是人类活动的概率;自然界的发展规律虽然是离开人而独立存在的,但是人类在改造自然界、在与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时,只有正确地认识和自觉地运用自然界的发展规律,才能与自然界和谐相处,人类才能与自然界和谐发展,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满足自己的需要。无论是社会发展规律,还是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在人丧失主体性的时候,只能自发地发生作用,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反复论述过,在这种社会条件下,客观规律只是支配人的一种异己的力量。而只有当人成为人类社会结合的主人,成为自然界和人类自身的主人的时候,在人的主体化成为真正现实的时候,自觉地运用自然发展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和人自身的发展规律才能成为可能,社会劳动才能真正实现科学化。

    科学发展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成为一种客观的必然的需要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生产力获得快速的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在取得伟大胜利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不平衡、新的矛盾,党中央正是在总结了我们自身的经验教训,并汲取了世界上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有关发展的经验教训后,郑重地制定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问题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使其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课题,不仅继承、坚持了马克思关于社会劳动科学化的重要思想,而且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新的实践需要的基础上极大地发展和丰富了这一重要思想,使其具有了当代的科学形态。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具有丰富的内涵,而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实践的品格,如果细讲,需要用很大的篇幅,概括地讲,就是: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和谐发展。人类改造自然,与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是人类最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人类挥动四肢、运用大脑智力,发出神奇的力量,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取得了无数伟大的胜利,使人所生活的自然界日益人化。人化自然是人类的伟大创造。但是,人类同自然界的关系不能像侵略者对待被征服民族那样肆无忌惮,而必须对自然界采取友善的态度,要按照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改造自然界;一面改造、获取,一面涵养、保护。自然界如果遭到了破坏,特别是那种无法挽回的破坏,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所以人类应当十分谨慎小心。现在人类改造自然界的力量,不知比前人增加了多少倍,人类改造自然界的范围已经超出了地球生物圈,将人类的触角深入广袤的宇宙空间,这时改造自然界的后果往往不是在短期内、小尺度范围所能预测、预知的,所以,人类更加应当十分的谨慎小心。党中央在这个关键时刻强调改造自然界也要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和谐发展,不仅表明具有广阔的胸怀,而且表明具有深邃的智慧。
    人与社会要和谐相处、和谐发展。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同时,也在改造和塑造社会。人类在改造自然界时结成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一方面是客观的、必然的,但这种社会关系带有明显的人类自身设计的印迹。这种社会关系同人类发展的每一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有着紧密的联系,是人类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下的一种选择。人类的这种选择,一方面具有受动性、受制约性;一方面又具有主动性、能动性。人类的社会关系正是在这种不断选择、塑造中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不断合理、不断实现理想的。人与社会和谐发展、人与人和谐相处,是人类的崇高理想,也是人类社会劳动科学化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中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程中,更成为中国人民的自觉的追求。在当代社会主义中国,由于国内国际的原因,阶级斗争虽然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时还会激化,但在全社会毕竟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经常出现的、大量存在的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在人与人之间、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是会发生矛盾的,对于这种人民内部的矛盾,应遵循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原则加以解决。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府在协调、处理这种人民内部矛盾中是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的。我们现在所进行的各种体制改革、制度创新,就是这样的一种自觉的选择和塑造,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追求的理想目标。
    人与自身要和谐相处、和谐发展。人类不但在改造自然界、改造社会,而且也不断地改造人类自身;不但通过精神文明建设改造人的社会之性,而且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人的自然之性。在这种改造中也要千万注意和谐发展,不但要按照人类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且要符合人类自身的人格尊严和伦理道德原则,不能对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危害,产生负面效应。总之,人类在改造自身的社会之性和自然之性时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人自身的这种自我改造非常重要,它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能够发挥重要的或是促进或是阻碍的反作用。这种重要性,正如毛泽东所说:“世界到了全人类都自觉地改造自己和改造世界的时候,那就是世界的共产主义时代。”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中央还提出了自主创新作为新时期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制定了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要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型的国家。党中央最近还强调提出,在科学发展中要注意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安全发展,进一步充实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丰富的内涵。在今后的实践中,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还会不断地充实、丰富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终将使马克思所说“社会物质生产获得创造的特征,并成为个人自我实现的手段”成为现实。

科学发展在今日中国不仅是一种需要,而且成为可能

    在当代中国,科学发展不仅是一种迫切的需要,而且有了现实的可能。在马克思生活的那个时代、那种社会条件下,社会劳动科学化还只能是一种科学预见,一种美好的、崇高的理想。在今日的中国,已经实现了社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社会关系的根本性变革,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而且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社会生产力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人的劳动真正实现了社会化,而且社会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人在社会化劳动中的主体地位日益加强,人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真实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劳动的科学化不仅成为必需,而且成为可能:
    首先,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我们国家的财富是属于全体人民的,人民是我们国家、社会的主人;我们已经消灭了人对人的阶级剥削和阶级奴役,实现了人与人的社会地位的平等。在这种社会条件下,科学发展已经消除了阶级利益的制约和障碍,成为现实的可能。
    其次,我国人民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改造人自身的过程中自由度正在不断地提高,在这种改造中越来越自觉,目的性越来越明确,所以,科学发展越来越成为一种现实的可能。
    第三,人越来越成为社会劳动的真正的主体,人越来越成为支配自然力为自己服务并使它为人类需要服务的主体,节约劳动时间可以看作生产人自身,所以,用最节约、最符合人类本性的科学方法来组织社会生产也成为可能。
    第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用友善的态度对待自然、改造自然,保护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的清洁、舒适也成为可能。
    总之,科学发展不但是一种必需,而且成为现实的可能。所以,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非常适时,非常必须,而且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已经不仅仅是一种预见和理想,已经成为活生生的实践的课题和任务。这就更加坚定了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信心和坚定性。

    改革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导向

    中国共产党代表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就是代表中国全体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我国改革开放的根本目的就是维护、提高、增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可以说其根本出发点就是以人为本的。自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制定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后,这一根本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更加自觉。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下,要建立造就每一个人都能全面发展的体制环境。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很快,人民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与经济发展相比,我国的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就业压力不断加大,社会保障体系也面临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的问题,收入差距较大,特别是一些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生活的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不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所以获得成功,取得很大的成就,就是由于广大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所以获得人民群众广泛的支持和拥护。在新时期,再次强调坚持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改革导向,是进一步开发改革开放的动力系统。十六届三中全会制定的科学发展观,强调我们的一切工作都要坚持以人为本。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进行改革开放,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导向。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从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经济发展同社会发展之间的协调,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要把握“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四个着力点。这四个着力点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新时期的改革,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就是要坚持为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即全体社会成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同时也要强调对分配中的不公平现象进行矫正和调节,使改革的普遍受益原则得以贯彻,社会全体成员能够普遍分享改革的成果。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改革获得“合理性”、“合法性”即社会公正性的基本前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应当坚持的改革观。重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强调全体社会成员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新时期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我国改革开放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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